什么算自然灾难
1、“自然灾害”系指人力迄今尚不能支配控制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各种自然力,通过非正常方式的释放而给人类造成的危害。
2、这类灾害种类多、分布广,遍及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并且大多突发性强,能在瞬间或短期内集聚暴发,造成巨大破坏,诸如水灾、风灾、震灾、旱灾、海啸、雪崩、泥石流、滑坡、虫灾以及火山爆发等当今世界面临的十大自然灾害;还应当包括诸如烟雾事件、酸雨、尘暴、沙漠化等打上了人类活动烙印的、深深地渗透着人为因素的自然灾害。即便像洪涝、干旱、暴雨、龙卷风等水文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其生成的更为深层的原因往往在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种种盲目行为和失当行为(诸如滥伐森林、毁坏草原、围湖造田等),从而招致大自然的无情惩罚和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