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程序指什么
指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1、首先,申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要对照标准,准备把我政策。规定相关规定,生活困难年人均收入低于3300元(国家标准)的,吃饭穿衣问题得不到保障,住房、医疗、教育无法自我实现的人,都可以申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2、申请。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达到标准本人没有书能力的可以请他人或者村委会工作人员代写,有本人签名或者按手印,交给村委会。
3、村民小组评议。申请提交后,村民小组要组织村民进行评议,就申请的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是真的贫困户,如果有子女的,子女经济条件等,都纳入评议内容。得到村民多数同意,没有硬性违反情况,就可以。
4、县级信息比对。根据村民评议的情况,审核方要对该户的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比对,包括、公安、交通、房管等多个单位的信息查询,查询人员包括贫困人口的直系亲属。如果发现直系子女中有经济条件比较好,甚至在城市有车有房的,就不能通过。
5、村民代表大会。经信息比对没有发现问题,村委会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请,进行再评议。如果没有发现遗漏的情况,一般都会通过评议。村委会便将初选的名单在村委会招贴公布,进一步接受监督。
6、乡镇审核。初审公示结束后,村委会将初审通过人员上报乡镇,乡镇扶贫工作部门对村委会提交的报告进行再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实地查看。审核通过之后,乡镇将审核意见,在村委进行张贴公示。
7、县级复审。乡镇公示结束后,制作复审贫困户报告,连同村委会提供的材料,一同上报县级扶贫办。县级扶贫办将一定工作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出同意决定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