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小知识10条
1、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
(1)可回收垃圾。
(2)湿垃圾。
(3)有害垃圾。
(4)干垃圾。
2、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铅酸电池、蓄电池等。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3、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 荧光棒、水银体温计、水银血压计等。
4、废药类
过期药品、药片、过期胶囊药品、药品包装等。
5、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桶、染发剂壳、洗甲水、过期指甲油、消毒液、老鼠药、杀虫剂等。
6、分而用之
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废弃物分流处理,利用现有生产制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无用垃圾。
7、因地制宜
各地、各区、各社(区)、各小区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居民来源、生活习惯、经济与心理承担能力等各不相同。
8、自觉自治
社区和居民,包括企事业单位,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
9、减排补贴,超排惩罚
制定单位和居民垃圾排放量标准,低于这一排放量标准的给予补贴;超过这一排放量标准的则予以惩罚。减排越多补贴越多,超排越多惩罚越重,以此提高单位和居民实行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的积极性。
10、捆绑服务,注重绩效
在居民还没有自愿和自觉行动而居(村)委和政府的资源又不足时,推动分类排放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企业介入。但是,仅仅承接分类排放难以获利,企业不可能介入,而推行捆绑服务就能要解决这个问题。将推动分类排放服务与垃圾收运、干湿垃圾处理业务捆绑,可促进垃圾分类资本化,保障企业合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