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入学通知书报名参军
从长沙开福区征兵领导小组获悉:今年起,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且已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可拿入学通知书,直接从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军,不用到学校报到,即可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由区(县)人武部统一办理。
7月,教育部、总参谋部日前印发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今年起大学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学子可直接前往县级征兵办咨询和报名入伍。
根据规定,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高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
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县级征兵办受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后,按规定时限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寄送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收到高校寄送材料后,于一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的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