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僚机制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