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校园消杀防疫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相关防护制度,落实防护措施。做好体温测量仪,消毒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2、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机制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仍在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暂不返校。对假期留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监测工作。开学后,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体温,体征监测。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证明和村(居)委会出具隔离期限确认证明后,方可返校。
3、严格校园疫情管控
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场所,高等学校设置独立隔离区,发现疑似状况的人员先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