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订立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