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等级制度
唐朝等级制度是唐朝的官员品级,唐朝等级按照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包含官爵和文武职官等品阶。具体主要有:
1、正一品。官包括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等,爵包括亲王、公主等;
2、从一品。职官包括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等,爵包括嗣王、郡王、国公等;
3、正二品。职官包括尚书令、大行台尚书令等,爵包括开国郡公,勋包括上柱国等;
4、从二品。职官包括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文散官包括光禄大夫,武散官包括镇军大将军;
5、正三品。职官包括中书令、六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太子宾客、中都督、上都护等,文散官包括金紫光禄大夫,武散官包括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