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面积使用面积如何计算
办公用房测量使用面积计算公式为S=[A+B+(A+B)×9%]/K+C。其中,S为总建筑面积,A为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总使用面积,B为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K为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C为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明确会议、接待等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为5~10平方米/人;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5%,高层建筑不应低于60%;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不宜建造一、二层建筑,市级小于6000平方米,县级小于2000平方米不宜单独建设;对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智能化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