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有啥新规定
1、第一,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恢复正常。2020年2~12月份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全额减免,医疗保险也有所减免。但是这毕竟是应对新冠疫情的临时性政策,2021年起要恢复正常。
2、第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2021年山东等很多地区对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部分由12%提升至16%,参照企业用工了。这也代表国家要统一用工方式,防止用工性质之间的不平等。毕竟今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享受了,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反而没有享受减免。
3、第三,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部实现。国家要求2020年底之前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主要指的是缴费信息、待遇计算、社会保险费收集等等全面的统筹。这样省内的养老保险基本上就无需再转移了,方便了大家。除此之外,就业系统、失业保险系统、人才系统也要逐渐实现省级统管,山东省正在进行升级。
4、第四,养老金业务全面实现社保卡办理。人社部《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要在2020年底之前实现养老金业务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办理,这样加强了社保卡的应用,也方便了大众。
5、第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提升。进入12月份,很多地区出台落实了国家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政策。具体调整时间,一般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深圳则直接从1月1日开始。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升5元;山东省提升了24元,达到了142元;福建省提升了7元,达到了130元;深圳市提升至322元(8年以下户籍)和483元(8年以上户籍)。
6、第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17年统一提升。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要根据物价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提高,每年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1年消费者价格指数预期增长2.7%左右,社会平均工资至少也有4%~5%的提高,因此预计今年还会继续调整养老金。不过,增幅就不要奢望会继续保持5%的增长速度了,预计能有3%左右就不错。
7、第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已经在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进行了试点,预计2021年底将初步全国实现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8、第八,社会保障卡的异地使用跨省通办。主要指的是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启用、补办、换领、换发、临时挂失都可以通过在外省通办方式,减少职工的跑腿。
9、第九,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2021年底之前实现跨省之间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特别是有关失业待遇标准的确定,以及失业金的发放等问题。
10、第十,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0年底全面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我们国家也将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彻底解决相同缴费基数,不同省份退休,养老金不同的问题,预计2021年将开始启动。2025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目标。
11、第十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全部移交税务。按照国家要求也是2020年底之前实现有关任务。税务征收社会保险费会更加严格,而且对用人单位的账务审查也会会更加专业,未来甚至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社会保险费。不过,现在多数地区还是有社保部门审核缴费基数,税务部门按照审核的基数来征缴。
12、第十二,延迟退休政策揭秘。同样是按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的目标,国家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其实有关延迟退休政策从2012年就开始酝酿,经历了8年多的研究和讨论,预计2021年会出台初步的草稿或者征求意见稿。延迟退休,预计最先实施的将是弹性退休,在一定弹性范围之内,允许个人选择自愿延迟退休。这也是国家设定的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强化激励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