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与普通租房有什么区别
1、租房人群和条件不同
(1)公租房
租房人群:
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没有房屋的职工;
3)在京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租房条件:
1)还在轮流等候保障房的家庭;
2)京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 家庭人口数≤3的,年收入≤10万元;家庭人口数>3的,年收入≤13万元;
3)外地人,在北京没有住房: 连续稳定工作了一定的年限; 家庭收入符合上一条中规定的标准; 有暂住证、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的证明。
(2)普通租房
1)租客有合法的居民身份;
2)房东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3)房子可以依法出租,不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未取得房产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权属有争议;属于违章建筑;不符合安全标准。
2、租赁房屋的房屋类型不同
(1)公租房
公租房的房屋由政府分配,1个家庭只能租1套公租房,配租标准由各地区政府规定。
(2)普通租房
普通租房可以自由选择市场上合法出租的房屋,包括面积套型、装修、所处位置等等,依个人喜好而定,无特殊限制。并且可以1人租多套。
3、租金标准不同
(1)公租房
公租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
1)计算公式: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元/平方米)×补贴比例×补贴面积(平方米)
2)租金标准:
租金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或市投资中心定期测定公租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不得高于测定的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租金,并实行动态调整。产权单位拟定的租金标准需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租金和租金补贴单独核算,交纳租金后再提取租金补贴。
3)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2)普通租房
普通租房的租金是房东依据市场行情而定的。
4、其他区别
(1)房屋使用权:公租房是有限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不允许连续3个月以上在房内剧组不满30天。普通租房有完全使用权,经过房东允许可以转租、转借;对实际居住时间没有硬性要求。
(2)租赁期限:公租房一般租赁期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租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3)续租:公租房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要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在续租。普通租房一般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