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的主体部分是
课程标准的主体部分是:教科书和参考书。教科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写的教学用书。又称课本、教材。教科书是一个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广义,凡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全是教育;狭义,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政体)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的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