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的文学常识
定义: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来解说事物、阐明事理而给人以知识的文章,它通过对实体事物的解说,或对抽象事理的阐释,使人们对事物的形态、构造、性质、种类、成因、功能、关系或对事理的概念、特点、来源、演变、异同等有所认识,从而获得有关的知识,以说明为主是说明文与其他文体从表达方式上相区别的标志。
类别划分:
依据说明对象不同分类,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依据说明目的的不同分类,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根据说明文的体系不同分类,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章顺序:
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或由个别到一般,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原因到结果一一介绍说明。
时间顺序:即按照事理发展过程的先后来介绍某一事物的说明顺序。
空间顺序:即是按事物空间结构的顺序来说明 ,或从外到内,或从上到下,或从整体到局部来加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