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使它方当事人受有损失或者因当事人违反对他人的照顾和保护义务,使他方当事人受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
2,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双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医疗合同中主要是医院没有按约定或规定履行义务,如没有及时抢救患者或耽误治疗时间、没有按约定或诊疗常规医治患者、在诊治过程中由于过失而致医疗事故发生等。
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后合同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依事态情况而发生的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