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的是
行政管理主要有四项基本职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
计划,包括制定计划、下达指示、做出决议、进行安排等。
组织,把已经确定的计划和决策付诸实施。组织活动还包括对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用,对人员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
协调,通过政策、法令和各种具体措施,不断改善和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关系,使各项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步调一致,以共同实现预定目标。
控制,即监督、检查的职能。可以通过统计资料和实时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组织、财务等情况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