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解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调解计入办案期限,只有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公安机关调解计入办案期限,只有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