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行政区是什么
实际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为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
1970年,随着专区改称地区,官方对专级行政区改称地级行政区。从1988年至今,仅存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截至2017年10月,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共计334个:地级市294个,地区7个,自治州30个,盟3个。
实际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为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
1970年,随着专区改称地区,官方对专级行政区改称地级行政区。从1988年至今,仅存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截至2017年10月,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共计334个:地级市294个,地区7个,自治州30个,盟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