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的发票应怎样作废
一、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若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
二、增值税发票作废: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有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再点击作废按钮,发票则在税务系统里作废;然后对纸质发票作废,若单位有作废章,可盖章作废,若单位没有作废章,可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若跨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