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程序有: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
3、携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5、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