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种可以病退
可以病退的病种有:患者长期严重呼吸困难,心功能长期Ⅲ级以上。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多种难治性重症贫血患者。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患者进行全胃切除术或全结肠切除术或小肠切除术。慢性严重肝损害或不可逆性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各种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或术后复发。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