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着装仪表有哪些要求
护士着装仪表有以下几点要求:
1、护士仪表应大方,可化淡装,举止端庄,护理人员上班一律着规定工作服、裤、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合体、平整,保持衣扣完整,无破损,无污迹;
2、工作服内衣领不可过高。颜色反差不可过于明显,自己的衣、裤、裙不得超露出工作服、工作裤的底边;
3、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血透室、换药室护士戴圆帽。其余临床科护士均戴燕帽;
4、每个护士上班必须佩戴胸牌,胸牌要干净、整洁、无破损,照片完整清晰;
5、临床护士上班时应穿规定的护士鞋,并且做到定期清洁保养,使其干净、舒适、方便、美观。护士鞋不能在工作区域外使用;
6、着浅色袜,夏天着裙式工作服时,应配上肉色的长筒袜;
7、长发需盘发,头发需戴发套,长、短发均应前不得过眉,侧不掩耳,后不过领;
8、燕帽要戴正戴稳,距发际5厘米,发夹固定于帽后。发夹应与燕帽颜色相似;
9、不佩带外露首饰,如吊耳环、手链、戒指、脚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