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颁布时间是2010年10月28日,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颁布时间是2010年10月28日,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