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直辖市的成立时间
北京:1949年。
简称京,旧称“燕京”、“幽州”、“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政治、文化、交通和国际交流中心,经济、金融的决策和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所在地。
上海:1949年。
简称“沪”或“申”,有“东方巴黎”的美称。是中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也是中国第一大城市。是中国大陆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天津:1949年设立为直辖市,至1958年2月后取消,1967年恢复为直辖市。
天津位于华北地区渤海沿岸,紧邻首都北京。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令天津迅速成长为了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也是京冀居民最爱的短途旅行地。
重庆:1997年。
简称巴和渝,别称山城、桥都,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国际航运中心,世界温泉之都,国务院定位的国际大都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以及科技等中心,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