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核对,查明财产物资、 货币资金和结算款项的实有数额,确定其账面结存数额和实际结存数额是 否一致,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专门方法。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 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为分别反映和监 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待 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 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进行财产清查时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下设两个名细账户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各项财产的存在形 态不同,具体清查方法也各异。目前运用的主要方法有 实地盘点法、核 对法和查询法。实地盘点法指对各项实物通过逐一清点,或用计量器具确定其实存数 量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范围较广泛,大部分财产物资都采用这种方法, 如存货、现金等。
核对法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书面资料相互对照,以验证其内容是否 一致的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即可用此法。查询法指通过调查征询的方式,取得必要资料,以查明其实际情况的 方法。具体又有面询法和函询法两种。
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计人该科目的贷方,批准 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 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 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计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 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 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