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选妃几年一次
时间不定的。选妃又叫“选秀女”是近代的说法,古代叫“采选”。采选的制度是东汉首开其端。在此之前,历代朝廷充实后宫,或强夺,或挑选,时间不定,规矩不一,随意性很强。
东汉,东汉制定法令,命令每年挑民间良家女子入宫。其过程大体是:每年农历八月,朝廷派遣专人领着精通相术的人员,一起到洛阳乡间,阅视良家童女。挑选的标准是,年龄在十三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姿色秀丽、容貌端庄,面相符合相法“吉利”的女子。
三国,三国时期吴主孙皓荒淫无道,他令人在各地选取文武官员家中的女儿,尤其是那些高官的女儿,凡十五六的姑娘都得参加“简阅”,一个不得落下,“ 简阅”不中,才许出嫁。
清朝,清代选秀女制度,可谓是中国后妃制度的一大特色。清朝规定,八旗官员家中年满14岁至16岁的女子,必须参加三年一次的秀女挑选,17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