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体征的定义及测量方法
生命体征的定义:生命体征就是用来判断病人的病情轻重和危急程度的指征。主要有心率、脉搏、血压、呼吸、瞳孔和角膜反射的改变等等。
测量方法:可通过测量心率和脉搏检测生命体征。
正常人在安静状态下,脉搏为每分钟60到100次,一般为每分钟70到80次。
当心功能不全、休克、高热、严重的贫血和疼痛、甲状腺危象、心肌炎时,心率和脉搏显著加快。
当颅内压增高、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时,脉搏减慢。
在一般情况下心率与脉搏是一致的,但在心房颤动、频发性早搏等心律失常时,脉搏会少于心率,称为短绌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