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概念和性质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性质:
1、证约性质。
2、预先给付性质。
3、担保性质。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性质:
1、证约性质。
2、预先给付性质。
3、担保性质。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