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及申请程序
标准:
1、在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获得团体赛前3名的运动员,获得各单项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获得单打前8名的运动员。
申请程序:
第一、申请:
填写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第二、提交申请材料:
向所在县或区文体局提交申请材料: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
2、比赛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 ;
3、比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4、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第三、审核:
1、 报送市体育局审批;
2、 由县或区文体局负责将其审核通过盖章后的材料报送市体育局收到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第四、审批授予:
市体育局审验通过并公示后,为申请人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及二级运动员证书,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