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武官等级制度是什么
官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未入流者为吏。
正一品:领侍卫内大臣、掌卫事大臣、伊犁将军;
从一品:驻防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副都统、总兵;
正三品:副将;
从三品:步军翼尉、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护军参领、城守尉、参将;
正四品: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
从四品: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正五品:步军副尉、步军校;
从五品:委署护军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正六品:兰翎侍卫、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从六品: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
正七品: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从七品: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
正八品:外委千总;
从八品:委署亲军校、委署骁骑校;
正九品:各营兰翎长、外委把总;
从九品: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未入流:五城兵司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