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疫情应急知识
1、返校前应急准备工作:返校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信息再次进行全面摸排,摸清每个人的假期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精确建立健康台账,禁止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和未过隔离期的师生返校,坚决阻断传染病源向校园输入的渠道。
2、细化疫情应急方案:学校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精准摸排师生健康状况,学校对全体教职工提前进行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全员疫情知识和防控技能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加强防控条件保障,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发放开学流程图表,落实消毒防疫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必需物资。
3、设置临时应急隔离空间:学校应当设置与其师生规模相匹配的隔离观察区,选址应远离师生密集区,建筑物相对独立,易于管理。房间应当通风条件良好,具备独立卫生间等设施,有取暖设备,避免使用中央空调。隔离观察区内应当划分清洁区和相对清洁区,并有明显标识。清洁区为医疗、消杀、保洁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依托本校或校外医疗机构,配备适量的医疗专业人员。同时配备相应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
4、开学后发热事件的上报与应急响应:在校期间,学生如果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应主动向学校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老师汇报。同时报告给班主任,班主任通知发热同学立即做好自身防护,由班主任或应急小组老师(穿戴A类防护套装)陪同,双人间隔2米以上,到学校隔离室等候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同时,电话联系学生家长,提前告知学生病情及有关情况,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病情进展。若转诊患者排除新冠肺炎,应急组应及时通知现场登记的相关人员。被排除新冠感染的学生,回校后由校医院专业人员进行动态健康观察14天,早晚两次体温检测,建立健康台账。非寄宿制、中小学学校由学校和监护人居家观察14天,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排除。若转诊患者一旦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学校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和省教育厅,并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学校初步认定的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核实,确定密切接触者名单,将密切接触者一人一车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5、如何处置密切接触人员:密切接触者主要包括:患者同宿舍居住人员、与患者发病前2天共同上课且在2米范围内无防护人员以及其他有近距离接触且无防护人员。学校要配合疾控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指定专人对密切接触人群进行管控、动态观察、信息报送、重点人群的生活学习保障等工作。被管控人员以宿舍为单位进行集中管控,宿舍门口需设立明显标识,人员仅限在本宿舍内活动,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尽量减少人员间肢体接触,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非寄宿制、中小学的密切接触者务必在学校或社区指定的场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不能回家。有条件的应固定专用厕所,每天消毒1次。房间要每天开窗通风2次,每次30分钟,夜晚睡觉应将窗户留有缝隙。所有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每天对室内共用区域消毒,严禁外出和无关人员探访。以宿舍为单位建立健康台账,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早晚2次体温检测,上报所在院(系)。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立即隔离送诊。发热病例排除新冠感染后,纳入常态管理。病愈或隔离期满后的学生,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隔离解除证明到学校卫生机构复核确认登记,持有学校卫生机构出具的证明方可复课。患者出院后建议继续做好隔离工作,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做好随访、复诊。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暴露病例时,患病学生应立即隔离,学校保健医生立即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6、随时消毒: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 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7、终末消毒: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8、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再次提醒广大师生和家长,遇到疫情突发情况,及时报,不恐慌,做好应急处置,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