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摘指的是什么
1、摘帽不摘责任:贫困县摘帽后,落实责任依然不能松劲。要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摘帽不摘责”当成干部工作的“标2配”。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后续的发展中,要强化责任意识与主体意识,认真落实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措施,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2、摘帽不摘政策:习近平指出:“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从摘帽县的实际情况看,户脱贫、村出列,主要标准是贫困户的收入水平脱贫了,“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问题解决了,但造成长期贫困的产业短板和基础设施不够健全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贫困乡村的延伸,仍然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3、摘帽不摘帮扶:习近平指出:“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按照现有标准脱贫,摘帽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实际上,摘帽各县依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是脱贫攻坚道路上最难啃的骨头。如果扶贫政策和扶贫干部撤退,这个骨头就很难被啃下。因此,无论摘帽以前还是摘帽以后,各级帮扶干部的心劲都不能松。
4、摘帽不摘监管:习近平指出:“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已经摘帽的贫困县,决不能认为已经摘掉穷帽,就可以放松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