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研究生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委托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00元。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免交培养费;
3、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4、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奖金额度最高达10000元人民币;
5、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6、通过CET6的考生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7、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8、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9、 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收费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