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建设新农村的改革中土地问题是关系我国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从实而论我国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我们全国人民的共有资产,任何人也不应该有私有性质的占有权利,任何人的使用都是一种有期限的代理权,对于农民来说又是一种对炎黄遗产的理所当然的继承权,既是遗产的继承就应有相应的权利使用、维护、收益、入股等权利,而土地又是全民的共有资产,必然要有其非私有资产的条件限制不得买卖、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基本用途等;这样既能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依靠,又能保证农民灵活有效的主人地位的收益权,同时又能保证对劳动者主人地位的维护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