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简要功绩
1、不拘一格的用人,对人材的使用及领导达到了极高的境遇,独具慧眼,看到了个人力量的不足,充分认识到君王如石,良臣如匠,方有美玉问世,对大臣的各项进步之言豁达的予以采纳;
2、不独断专行,初步确立了三权分立,互相监督的政治管理制度,规定法令甚至包括自己,旨意需门下省审查副署后方可生效发布,保证了政策的可行性,及时发现并纠正,杜绝了不良政策对国家及人民的违害与影响;
3、认识到人命至重,不可妄杀的法政政策,规定死刑需三复奏,复审批准后方可行刑,人们想起贞观四年,全国判死刑才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