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申请办法,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纸质原件、电子报件包各一份);
相关材料图纸 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①建设基地用地界限;②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③各项规划控制线;④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⑤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图划示要求参见《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一份);市测绘院或其指定代理点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如前一阶段已报送,则略);1/500或1/1000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图纸二份,市局审批三份、CAD格式光盘一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方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鸟瞰图,沿街效果图(含平面、立面、剖面,CAD格式光盘一份)及设计说明文本,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方案出图、文本制作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二套);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须加送反映建筑外立面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二套),分层面积表(二份),属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的,除总平面外,须加送横断面、纵断面图(各二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等文件中,要求申请单位送审的其它相关文件、图纸;
证件的提供 涉及高层建筑或者周边有住宅、文教卫生建筑的,须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原件二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除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特殊事项 设计方案修改后再次送审所需的文件、图纸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前次审核意见要求为准;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