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有以下责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