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的七罪都是什么阿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遗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1、路西法:傲慢(堕天使);2、玛门:贪婪 (财宝和贪婪的错误神);3、阿斯蒙蒂斯:色欲(激怒或是欲望的魔神的始祖);4、撒旦:暴怒(地狱中最大的魔王);5、别西卜:贪食(苍蝇君主) ;6、利维坦:妒忌(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7、贝露佩欧鲁:懒惰(原为亚述的魔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