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选举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身体健康;
5、有一定文化知识。
6、行政村的干部编制,通常称之“村两委成员”,所谓“两委”既是“村民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其职务:支部书记、村民主任(既村长)、副书记、副主任、支部委员、村民委员等职务,委员的数量根据行政村管辖人员数量来决定,以上人员是选出来的干部。
1、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身体健康;
5、有一定文化知识。
6、行政村的干部编制,通常称之“村两委成员”,所谓“两委”既是“村民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其职务:支部书记、村民主任(既村长)、副书记、副主任、支部委员、村民委员等职务,委员的数量根据行政村管辖人员数量来决定,以上人员是选出来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