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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0:00:00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有租金的会计处理: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融资收入”。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租赁资产交还出租人。优惠续租租赁资产。留购租赁资产。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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