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四)形式合法:
1、公正遗嘱;2、自书遗嘱;3、代数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
同时下列遗嘱无效,《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