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的由来
天然火即雷电起火和某些物质的自燃;人工起火即是钻木取火和敲打石器起火,有一个叫燧人氏的人用两根木头制造工具时,发现两块木头摩擦后,木头发出了浓浓的烟,并燃着了周围的干草。燧人氏感到十分高兴,连忙把这种方法保存了下来。从此以后,每当火种熄灭时,燧人氏便用两根木头摩擦,制造火种,人们慢慢地就开始吃熟食。
火是物质燃烧过程中所进行的强烈氧化反应,而且其能量会以光和热形式释放,此外还会产生大量的生成物。缓慢的氧化反应,例如生锈或消化不在上述的定义中。火的可见部分称作焰,可以随着粒子的振动而有不同的形状,在温度足够高时能以等离子体(第四态,类似气体)的形式出现。依燃烧的物质及以纯度不同,火焰的颜色和亮度也会不同。火必须有可燃物、够高的热或温度、氧化剂三项并存才能生火,缺一不可,根据质量守恒定律,火不会使被燃烧物的原子消失,只是通过化学反应转变了被燃烧物的分子型态。火失控时,常常称作失火或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