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是
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集中不是专制主义,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实现民主的必要条件;
2、对人民负责原则,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的监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