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四半场篮球比赛规则
1、队员自由组队,每位队员只能参加一队,多报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球队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参赛队员,否则作弃权处理。
3、每队5人,其中2人为替补,比赛中若不足三人时,按弃权处理。
4、球队迟到五分钟或球队不足三人时,应判弃权。
5、裁判:比赛设1名裁判员,他是比赛中唯一的执法宣判人员。记分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全队及个人得分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适时提醒裁判中场休息 ,全场结束。上下半场累计全队犯规各超过4次开始罚球,个人犯规5次罚下。
6、得分:罚球中篮、三分线内投中算一分,三分线外投中算二分。
7、时间:每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场休息三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得分多者即为胜队。
8、开球:开始时由裁判掷硬币决定上半场发球权,下半场交换发球。
9、发球:开球,犯规少于4次时,暂停,罚球后交换球权,队员均需站在发球区方可发球,进攻方不得直接在发球时投篮,否则丧失控球权。
10、交换球权、功守转换:进球一律交换球权。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出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由对方发球。进攻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可继续进攻。罚球无论进否,均交换球权。
11.争球: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出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12.停表:比赛中除在中场、暂停、球员受伤、上下半场最后1分钟等情况下停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
13.犯规:半场个人犯规或团队犯规次数超过4次,由对方进行罚球,每进一球算得一分,不论罚球进否,一律交换发球权。个人犯规5次将被罚下。
14.罚球:罚球队员必须在6秒内将球投出,否则交换球权。不论罚球进否,一律交换发球权。罚球队员不能借罚球时传球。
15.换人:替补队员只允许在死球时换人。
16.20秒原则:原先的24秒原则改为20秒原则。各队必须在20秒内完成一次进攻。
17.加时赛:若比赛结束时两队比分相同,则增加3分钟决胜期。决胜期时由比赛结束时拥有球权的队伍发球。
18.暂停:每队各有一次30秒暂停机会。暂停时停表。
19.纪律:规则及指引均由裁判执行,任何对观众、球员、裁判等发出不文明、不礼貌等缺乏体育精神之行为或语言,均可判取消比赛资格;如逢大雨等天气原因,由主办单位另行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