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价旅游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旅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2)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6)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7)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8)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9)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另外,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合同必备条款即上述第(2)项至第(8)项所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