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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海南省生育津贴领取有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7-16 09:07:22

导语:我国各大省份的生育津贴标准是有所差异的,而且相关政策每年都有可能进行调整,领取条件也有可能改变,广大准妈妈们要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以免错过。那么,在海南省生育津贴领取有什么条件呢?具体2021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2021海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海南生育津贴

一、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一)女性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

(二)女性城镇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的;

(三)满足我省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四)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半月计算。

(三)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月计算。

(四)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1个月计算。

(五)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半个月计算。

三、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由生产时的所在用人单位的专办员到省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申领生育津贴。

四、所需材料:

(一)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的女性从业人员:

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在社保网报系统上申请;

(二)在新农合或居民医保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女性参保从业人员:

1、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提供《生育服务证》原件;

3、提供《婴儿出生证》原件; http://www.shebaocxw.com

4、新农合或居民医保享受待遇凭证;

5、住院分娩时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公章);

生育津贴

五、办理程序:

(一)已开通社保网报业务的单位登录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单位社保网报系统,在生育津贴申请模块中进行生育津贴申请。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不通过时,以下情形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到柜台办理:

1、单位账户变更、不完整、无信息的;

2、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缴费记录不正常的;

3、无报销记录的;

4、其他情形

(二)未开通网报业务的单位,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到柜台办理: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按要求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表格在柜台领取

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

六、津贴发放时间:

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打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正确发放。

七、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一)由社保按规定拔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

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供养的参保人享受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拔付至同级财政部门。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处咨询电话:0898-65350250

2021年海口生育津贴报销标准、条件、流程、政策:

生育津贴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顺产的JM,就是郑州婴儿游泳馆补贴总额=缴费基数*4(顺)+3000

海口市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海口市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一切以官方部门发布最新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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