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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7月1日起上调 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

更新时间: 2021-06-27 08:32:23

导语:医疗保险是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的保险之一,而每年上海的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都可能会有所调整。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2021上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7月1日起上调,即将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情况。

2021上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7月1日起上调 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

2021上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2021年6月24日,上海医保官微消息,自7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2021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1医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1、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作调整

2021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2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2、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记入办法不作调整

2021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计入办法与2020医保年度一致: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按本人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也划入一部分至个人账户,其划入标准不作调整,按照202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如需咨询详细问题,可拨打962218医保咨询热线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其他保障标准调整消息:

最低生活保障调整

2021年6月24日,上海市民政局发布消息,自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具体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330元/人/月,增加90元;

低保家庭中未成年人救助标准调整为:1730元/人/月,增加115元;

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调整为:1730元/人/月,增加115元;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1730元/人/月,增加115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低于2660元/人/月。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30元,月增加90元,增幅7.26%。

二、低保家庭中未成年人救助标准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615元调整为1730元,月增加115元。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

三、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1、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615元调整为1730元,月增加115元。

2、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7.26%)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四、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615元调整为1730元,月增加115元。

五、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66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家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

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

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救助对象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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