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突发事件应该发布
二级突发事件应该发布二级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且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