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活垃圾分为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其他垃圾: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填埋是大量消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方法,也是所有垃圾处理工艺剩余物的最终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