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
公共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疏散用的门不应采用吊门或水平推拉门,严禁采用旋转门。疏散门开启时,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观众厅的入场门和太平门不应该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且疏散门严禁上锁。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走道、楼梯和门的宽度以及到达疏散出口的距离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