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怎么开
开单身证明首先要申请人在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开一个个人未婚的介绍信,一般的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的前提是要有未婚的介绍信,然后申请人要拿着开具的介绍信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单身证明怎么来的
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单身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公正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两张登记照,户口本以及介绍信等。
未婚介绍信要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籍贯还有居委会证明当事人未婚的公章。申请人一般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有关处理的工作人员会让申请人根据一份草拟的表格填好自己的相关信息,然后将表格和证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当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网上填写所提交的材料并且出单之后,申请人要对表格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之后就可以办理单身证明。而且此单身证明的时效性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的。单身证明的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